本帖最后由 qinpini 于 2009-8-31 13:21 编辑
没必要网页直接打印,复制回来整理一下再打印为好啊。
ylnda82cr 发表于 2009-8-30 11:50
兄弟,你没干过不知道底细啊,要像你那么说,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,还要等你来说吗。
告诉你吧,这种合同是不让复制的,复制出来的页面上下被强行加入网址和“草案”的字样,你要在编辑还得逐个删除,将近20页啊!每天要订20来户,整理起来不累死才怪。何况被你编辑过后的页面段落以及页码位置(
原版的页码是位于页面最底下很靠近纸张边,在word或WPS 上根本无法设置到那么边),再者这样的版面跟存在房管局的电子版的已经不一样了,你跟客户签订这样的合同,在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对不上,简直是自找麻烦、自寻烦恼、自找苦吃。不被客户投诉才怪。。。。。。